2025/4/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现将《安徽鸿禧能源有限公司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TOPCon及异质结)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TOPCon 及异质结)项目(二期)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宜秀大道以南、朱光潜路以西、严凤英路南端以东、学畔路以北。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房并购置制绒、碱抛、PE-Poly、PECVD、丝网印刷、分检、吸杂、PVD、清洗等先进设备,在现有5GW TOPCon 和2GW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再新增5GW TOPCon太阳能电池片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鸿禧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林小区双创基地C21栋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电话:1935563963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安徽凯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9159183503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0l63fcYG5JG_rwUSheRBQ 提取码: un8r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工程影响区域内单位、团体、居民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采取向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安徽鸿禧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安徽凯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4037729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