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安庆市黑河治理工程(潜山市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庆市黑河治理工程(潜山市段);
建设地点:安庆市潜山市黄泥镇;
建设单位:潜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12月;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4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177303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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