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获批后,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单位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因此,本项目编制《潜山市水利局潜山市水利局安徽省潜山市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潜山市龙潭乡人民政府潜山市龙潭乡万涧村余河集中供水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潜山市水利局安徽省潜山市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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